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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乡清真寺再获殊荣
在近日召开的扬州市模范宗教活动场所和先进民宗助理表彰大会上,我乡清真寺被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表彰为2003至2004年度扬州市“模范宗教活动场所”。这是我乡清真寺继2001年、2002年分别获得省伊斯兰教协会、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授予的“模范宗教活动场所”光荣称号后,获得的又一殊荣。
我乡现有两座清真寺。这两座清真寺不仅是全乡7600多名回民同胞的宗教活动场所,也是民族工作对外的重要窗口之一。我乡清真寺管委会围绕尊重信仰,搞好服务,促进发展,谋求团结的工作主题,通过适时召开学习座谈会、理论报告会等形式,增强广大穆斯林爱国爱教信念;通过抓清真寺管理、抓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的管理、抓回民公墓及殡葬管理,热情为广大穆斯林服务;通过典型引路,引导共同致富抓输血造血,坚持输造结合的办法,带领广大穆斯林谋求发展,共同富裕。
(杨晓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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